中旅协发[]25号
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省级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协会(分会):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1号)关于扩大旅游购物消费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62号)、《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40号)关于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支持地方和行业协会办好博览会、时装周、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等具体要求。为推动特色旅游商品的新技能、新技艺、新创意、新设计、新技术、新应用、新工艺的发展,搭建特色旅游商品竞技平台。中国旅游协会、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乐山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将于年8月31日—9月5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开展“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及展示活动。
参赛商品将分为五个板块二十类:
文化创意生活旅游商品板块:旅游文化日用陶瓷和玻璃类、旅游文化日用金属品和石质品类、旅游文化日用合成品类、旅游文化日用竹木品和香品类、旅游纪念品类;
科技创意生活旅游商品板块:旅游电子和电器类、旅游个人装备品和体育用品类;
时尚创意生活旅游商品板块:旅游服饰和家居纺织品类、旅游箱和包类、旅游鞋和帽类、旅游美妆护肤和个护清洁类、旅游首饰类、旅游玩具和宠物用品类;
特产创意生活旅游商品板块:旅游休闲食品类、旅游方便食品类、旅游茶品类、旅游冲调品和水饮品类、旅游酒类、旅游调味品类;
传统工艺创新旅游商品板块:旅游工艺品类。
现将“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的活动方案及大赛裁审标准下发,请根据活动要求,认真组织本省最具特色的旅游商品参赛。
专此通知。
附件:
1、“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活动方案
2、“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裁审标准
3、“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组织参赛回执
4、“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参赛商品报名内容表
5、“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知识产权声明书
中国旅游协会
年7月7日
附件1
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活动方案
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旨在推动特色旅游商品的新技能、新技艺、新创意、新设计、新技术、新应用、新工艺的发展,搭建特色旅游商品竞技平台。从而树立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品牌,促进全国旅游商品创新,推动全国各省(区、市)旅游商品快速发展,扩大旅游购物消费,力争将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打造成为推动中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的标志性活动。
一、名称
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二、主题
地域特色文旅融合创新发展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国旅游协会
2.合作主办单位: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乐山市人民政府
3.承办单位: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商品与装备分会、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四、时间安排及地点
1.大赛现场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中心F馆
2.时间安排:
(1)7月10日-8月15日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副省级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协会(分会)组织本省旅游商品报名,确定最终参赛商品。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组织参赛回执请于7月20日前填写完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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